教育部發文加強學前兒童學籍規范管理
http://m.10keji.com2025年12月30日 09:09教育裝備網
為加強學前兒童學籍規范管理,進一步保障學前兒童受教育權益,規范幼兒園辦園行為,近日,教育部印發《全國學前兒童學籍管理辦法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。
教育部基礎教育司負責人表示,我國學前三年毛入園率已經達到92%,但在出生人口變化、全面推進實施新型城鎮化與鄉村振興戰略的新形勢下,優化學前教育資源配置、精準實施財政補助政策等,都對準確掌握在園幼兒信息提出了更高要求。同時,當前各地對學前兒童在園信息的采集、管理等存在不規范問題,迫切需要制訂出臺學前兒童學籍管理辦法,明確學前兒童入園、轉園、離園、畢業、升學等各環節信息管理,為學前教育高質量發展提供支撐。
該負責人介紹,《辦法》分為總則、學籍建立、學籍變動、保障措施、附則5章,共27條。《辦法》圍繞學前兒童學籍管理,主要規定了5個方面內容:一是明確適用范圍,強調《辦法》適用于幼兒園等學前教育機構中3周歲到入小學前兒童的學籍管理,2至3歲幼兒在園信息參照管理,與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》保持一致。二是明確功能定位,強調學前兒童學籍管理是學前教育管理的重要內容,為做好學前教育規劃、優化資源配置、規范幼兒園辦園行為等提供支持。三是明確管理體制,規定學前兒童學籍管理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宏觀指導、省級統籌、以縣為主、幼兒園實施。四是明確學籍建立與變動流程,強調凡在依法舉辦的幼兒園就讀的學前兒童均須建立學籍,學籍號一人一號,小學學段接續使用,終身不變,學籍變動管理實行“一人一籍、籍隨人走”制度。五是明確保障措施,強調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強化學前兒童學籍管理隊伍建設、強化學籍安全管理和技術保障。
《辦法》規定,不得使用虛假信息給學前兒童建立學籍,不得重復建立、空掛學籍等。建立學籍定期核驗制度,確保學籍變動信息準確、人籍一致。
責任編輯:董曉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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